2024年06月12日更新
收費辦法 ※依據〈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辦法〉
項目 | 費用 | 繳費方式 | 說明 |
新生註冊費 | 100元 | 首次報名 | 退選課程不予退還 |
報名手續費 | 100元 | 每學期收一次 | 退選課程不予退還 |
場地費 | 100元 | 每學期收一次 | 校本部、福東國小社大專用教室依不同校區個別收費 |
參見課程資訊 | 每學期收一次 | 社區分班:得依實際使用情形收取費用 | |
學分費 | 1,000元/1學分 2,000元/2學分 3,000元/3學分 |
依報名課程收取 | 參見課程資訊 |
保證金 | 1,000元 | 依報名課程收取 | 保證金退還請詳閱退費辦法 |
旁聽費 | 250元 | 當週次旁聽前 | 開學週(第一週次)免收旁聽費 |
另收雜費 | 參見課程資訊 | 開課後由班級統一收取 | 包含講義材料費、書籍費、戶外課程費、戶外保險費…等其他費用 |
冷氣費 | 100元/每小時 | 以班級為單位收費,可預繳或當週次使用前繳費 | 此依據<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辦法>每人每學分冷氣費150元為上限估算 |
※費用計算:(新生註冊費)+報名手續費+場地費+學分費(保證金)+(另收雜費)
退費辦法 ※依據〈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辦法〉
- 本校之故停開課程者,全額退還已繳納費用。
- 學員之故退選課程者,應依退費期限申請退學分費和場地費,但新生註冊費、報名手續費,不予退還。
- 不可抗力之災害或不可歸責於本校之情事,導致停課,或調整上課方式,退費依退費期限辦理。
退費期限:
- 週次定義:以上課時間為基準,一週一次(堂),一週次至多3小時;全天課程則視為二週次。
- 18週次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二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三週次起申請退還7成;第四週次起申請退5成;第五週次起不退費。
- 12週次以內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一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二週次起申請退還5成;第三週次起不退費。
- 保證金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一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二週次起不退費;學期結束後,核算出席時數超過五分之四者,將退還保證金。
- 經向本校申請退選日起7天內應完成退費手續,逾期視同放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