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退費基準

2024年06月12日更新

收費辦法  ※依據〈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辦法〉

 
項目 費用 繳費方式 說明
新生註冊費 100元 首次報名 退選課程不予退還
報名手續費 100元 每學期收一次 退選課程不予退還
場地費 100元 每學期收一次 校本部、福東國小社大專用教室依不同校區個別收費
參見課程資訊 每學期收一次 社區分班:得依實際使用情形收取費用
學分費 1,000元/1學分
2,000元/2學分
3,000元/3學分
依報名課程收取 參見課程資訊
保證金 1,000元 依報名課程收取 保證金退還請詳閱退費辦法
旁聽費 250元 當週次旁聽前 開學週(第一週次)免收旁聽費
另收雜費 參見課程資訊 開課後由班級統一收取 包含講義材料費、書籍費、戶外課程費、戶外保險費等其他費用
冷氣費 100元/每小時 以班級為單位收費,可預繳或當週次使用前繳費 此依據<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辦法>每人每學分冷氣費150元為上限估算
※費用計算:(新生註冊費)+報名手續費+場地費+學分費(保證金)+(另收雜費)

退費辦法  ※依據〈高雄市社區大學收退費基準辦法〉

  • 本校之故停開課程者,全額退還已繳納費用。 
  • 學員之故退選課程者,應依退費期限申請退學分費和場地費,但新生註冊費、報名手續費,不予退還。 
  • 不可抗力之災害或不可歸責於本校之情事,導致停課,或調整上課方式,退費依退費期限辦理。  
退費期限:
  1. 週次定義:以上課時間為基準,一週一次(堂),一週次至多3小時;全天課程則視為二週次。
  2. 18週次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二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三週次起申請退還7成;第四週次起申請退5成;第五週次起不退費。
  3. 12週次以內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一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二週次起申請退還5成;第三週次起不退費。
  4. 保證金課程:開課前及開課一週次內申請,全額退費;第二週次起不退費;學期結束後,核算出席時數超過五分之四者,將退還保證金。
  5. 經向本校申請退選日起7天內應完成退費手續,逾期視同放棄。